行政院消保處今(14)日公佈「市售塑膠積木玩具塑化劑及可遷移元素檢驗暨標示查核結果」發現,共計抽檢20件,有12件不合格,都是警告字體過小或是標示的內容文字過小,甚至需要用放大鏡才能看清楚說明,不合格率60%,廠商如果不限期改正,依法可開罰2萬元以上、20萬元以下的罰鍰。
行政院消保處採樣市售塑膠積木玩具樣品計20件,送請SGS針對8種塑化劑(DEHP、DBP、BBP、DINP、DIDP、DNOP、DMP、DEP)及8種可遷移元素(銻、砷、鋇、鎘、鉻、鉛、汞、硒)含量進行檢驗,品質檢驗20件全部合格。不過,在標示查核方面,有12件不合格,這12件都有警告字體過小的問題,另外有4件警告標示的內容文字過小,有1件未在緊鄰商品檢驗標識的右方或下方標示批號。